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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六日,早上六點要起床,

但心律不整發作到三點才放我去睡覺。

 

早上八點半要演講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

在睡眠不足卻還要保持清晰的思緒是一種考驗。

 

那天校長在介紹我時說道:

「我們是上帝製造的完美的作品,而 張 小姐是上帝不小心失誤下的作品…..

我當下很想舉手打斷校長的話,

因為,我不贊同這種說法。

 

第一 上帝是全能的神,在祂,是沒有失誤的,否則祂就不夠全能。

第二 人不都是完美的。若只把人的完美定義在健康與否,那太狹隘了。

 

 

 

這一週曝光率暴增,

上週台北電視才談完拍攝專訪的計畫,

週一又接到TVBS一步一腳印的來電要訪問,

更扯的是昨晚模范棒棒堂打來邀約明天的錄影…..

我是怎麼了?老來旺嗎?

 

坦白說,在上回接受公視聽聽看的專訪後,

我有了不想再上媒體的念頭。

 

「我有那麼值得被報導嗎?」

「會不會太浪費社會資源?」

 

這種感覺就像我寫了十年還沒寫出來的書一樣,

寫久了,不禁開始質疑是否有繼續寫下去的必要。

 

但,最深的顧忌是,

骨子裡我仍畏光。

被觀注著並不是我感到自在的事。

(但我是街頭藝人,對!我知道。)

 

我以為我說的夠多了,

以為我期盼的聲音能被聽見了,

可其實都還不夠。

 

所以,

如果我有機會發聲,那也是一種責任,

於是,

攝影機又開始跟著我了,這禮拜有四天要面對鏡頭。

哎!

不!要感謝!不能哎!

就讓鏡頭帶著我,

看看自己究竟看見了什麼。




 

 

十三歲的孩子,

對於生命,

他們聽懂了多少?

 

我十三歲時,

以為懂了,其實不懂,

但說不懂,其實也懂一點了。

 

我只是一顆很小很小的種子,

但願還能落在他們的心土上,

能澆灌他們,能使他們發芽的,不是我。

但願這顆種子,

能落地,生根。

只要他們能記得,

要善待生命,要愛自己,就萬分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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