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六日,早上六點要起床,
但心律不整發作到三點才放我去睡覺。
早上八點半要演講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
在睡眠不足卻還要保持清晰的思緒是一種考驗。
那天校長在介紹我時說道:
「我們是上帝製造的完美的作品,而 張 小姐是上帝不小心失誤下的作品…..」
我當下很想舉手打斷校長的話,
因為,我不贊同這種說法。
第一 上帝是全能的神,在祂,是沒有失誤的,否則祂就不夠全能。
第二 人不都是完美的。若只把人的完美定義在健康與否,那太狹隘了。
這一週曝光率暴增,
上週台北電視才談完拍攝專訪的計畫,
週一又接到TVBS一步一腳印的來電要訪問,
更扯的是昨晚模范棒棒堂打來邀約明天的錄影…..
我是怎麼了?老來旺嗎?
坦白說,在上回接受公視聽聽看的專訪後,
我有了不想再上媒體的念頭。
「我有那麼值得被報導嗎?」
「會不會太浪費社會資源?」
這種感覺就像我寫了十年還沒寫出來的書一樣,
寫久了,不禁開始質疑是否有繼續寫下去的必要。
但,最深的顧忌是,
骨子裡我仍畏光。
被觀注著並不是我感到自在的事。
(但我是街頭藝人,對!我知道。)
我以為我說的夠多了,
以為我期盼的聲音能被聽見了,
可其實都還不夠。
所以,
如果我有機會發聲,那也是一種責任,
於是,
攝影機又開始跟著我了,這禮拜有四天要面對鏡頭。
哎!
不!要感謝!不能哎!
就讓鏡頭帶著我,
看看自己究竟看見了什麼。
十三歲的孩子,
對於生命,
他們聽懂了多少?
我十三歲時,
以為懂了,其實不懂,
但說不懂,其實也懂一點了。
我只是一顆很小很小的種子,
但願還能落在他們的心土上,
能澆灌他們,能使他們發芽的,不是我。
但願這顆種子,
能落地,生根。
只要他們能記得,
要善待生命,要愛自己,就萬分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