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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街唱歌

魂不附體

是感冒藥還是.......反正

很不舒服

無法盡興的唱歌

 

昨晚剪腳指甲

又剪到肉了

(我是那種較遲鈍的視障者 大部份的視障者都還蠻靈敏的)

小小傷口

卻怎麼也止不住血

當然 是因為長期服用抗凝血劑

所以 血流不止

想起了他

那個曾經說要幫我剪腳指甲的男生

聽到了我說我都憑感覺在在剪指甲

又常剪到自己的肉

他就說下回他可以幫我剪

雖然他不是我的愛人

但聽到男生說這種話 還是教人感動了好一會兒

小小傷口

卻一直冒血珠

衛生紙用掉了好幾張

緊壓住腳指 手都酸了

索性貼個ok繃 就不管它了

想起了他

又唱起了蕭亞軒的不遠

這回

沒有哭

很好!

 

身子 不由自主地暈眩著

這惱人的感覺什麼時候才能過去

究竟要到什麼時候

我才能當我身體的主人?

身不由己 我真的很能體會這四個字的真意

還我一個清醒的頭腦吧!

我有嗎?

應該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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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麻煩say "YES!" 罕病歌手S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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